为切实加强校区的管理,及时掌握并沟通各种信息,及时应对和处理各种突发事件,保证教学管理和服务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,校区实行夜间和节假日值班零报告制度,规定如下。
一、值班人员
1、管理办公室人员。
2、学团人员。
二、值班时间
1、18:30—8:00(次日)
2、周六周日、节假日执行规定时间(24小时制)
三、值班地点
值班人员办公室
四、值班要求
1、要增强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责任和服务意识,自觉遵守值班纪律,不准脱岗、空岗、酒后上岗。
2、认真巡查值班责任区域,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中毒、防坏人、防滋扰等各项安全防范工作,预防危害校区安全事件的发生,要认真做好巡查和值班记录等有关事项的汇总和交接。
3、必须保证通讯通畅,要做好师生员工及外来人员来电来访的接待工作,如情况重要或需要其他部门共同解决的问题,应实时与相关部门或人员联系。
4、妥善处置突发性事件,遇突发情况首先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向当天负责人报告,负责人在马上进行协调处置的同时向校区分管领导汇报。
5、由于无故脱岗、工作疏忽及隐瞒真相不能如实上报而导致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,将由学校依法依纪追究相应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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